关于举办海峡漆艺术大展的通知 2014年8月和年底分别在福州和北京举办
发布时间:2014-06-30 11:49:56    点击次数:3196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漆艺术的创新发展和交流,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、中国风格、中国气派的优秀漆艺作品,迎接明年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美术展览,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美术馆、福建省文化厅决定于2014年8月和年底前分别在福州市和中国美术馆举办“海峡漆艺术大展”和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美术馆、福建省文化厅

承办单位:福建省美术馆、福建省艺术馆

组建福建省漆艺术大展组委会。组委会主任:王文章(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)、刘大为(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)、范迪安(中国美术馆馆长)、陈秋平(福建省文化厅厅长)。学术主持范迪安。

设立福建省漆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处(以下简称秘书处),秘书长陈吉(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、大赛组委会副主任),负责海峡漆艺术术大展的组织协调工作。秘书处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福建省美术馆。

福建省漆艺术大展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。

二、展览时间、地点、数量

(一)“海峡漆艺术大展”

展览时间:2014年8月

展览地点:福建省博物院、福建省美术馆

展览作品数量:200件(套)

(二)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

展览时间:2014年年底前

展览地点:中国美术馆

展览作品数量:100件(套)

三、参展对象和要求

2010年1月1日以后创作,以天然大漆为主要材料的艺术作品(包括漆画、漆器、漆空间作品)均可申报参展。

1.作品的题材、形式、风格不限,主题鲜明,立意新颖。鼓励反映现实生活、表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品;鼓励富有创新意识和实用价值,体现传统技法和现代工艺审美的作品。

2.参展作品的尺寸:平面类作品的宽度、高度分别不大于200厘米(均含装裱外沿或画框)。立体类作品的最大边尺寸应控制在200厘米×200厘米×350厘米以内,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。如有特殊要求,需提前与大展组委会秘书处联系。

四、参展作品申报

参展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征稿,作者和企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海峡漆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处申报。

作者申报的作品数量不限。申报作品应填写《海峡漆艺术大展参展作品申报表》(附件2)并提交作品照片。平面作品提供作品正面照片1张;立体作品提供多角度作品照片3张。作品照片的规格应不小于10R,并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标题,同时提交JPG格式的电子文档。

展览还将邀请海峡两岸部分重要漆艺家的作品参展。台湾作者的参展邀请和作品征集工作,由大展秘书处另行组织实施。

五、评选

海峡漆艺术大展的评选工作分为初评、复评两个阶段进行。

初评:由秘书处聘请专家学者组成初选委员会,通过《海峡漆艺术大展参展作品申报表》和照片,对申报参展的作品进行初评。

复评:经初评入围的作者、由秘书处正式通知。接到秘书处的正式通知后,作者寄送原作参加复评。

由秘书处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,产生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入选作品建议名单。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入选作品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。落选的原作退回原申报人或申报单位。

六、相关活动

1.海峡漆艺术大展按照漆画、漆器和漆空间作品三大类,分别进行评审。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。

2.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结集出版的《海峡漆艺术大展作品集》。参展作者每人获赠2本。

3.展览期间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漆艺论坛,并组织相关媒体对展览和参展作品做延伸宣传。

4.在“海峡漆艺术大展”的基础上,由组委会从中精选100件优秀作品参加由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美术馆、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。“海峡漆艺术精品展”在中国美术馆展出,其优秀作品在所有者志愿的基础上,由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美术馆、福建省美术馆、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等单位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。《美术》、《美术观察》、《美术研究》、《福建艺术》、《艺苑》、《福建美术在线》等媒体提供学术支持及后续宣传。

5.与艺术品经营机构联合举办“海峡漆艺术大展获奖作品专场拍卖会”。

七、收件和联系方式

1.参展作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向大展秘书处报送《海峡漆艺术大展参展作品申报表》和作品照片。收件工作由福建省美术馆具体负责。

2.参加复评和展览的作品,由秘书处以书面函告方式通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。其收件时间、地点届时另行通知。

3.大展秘书处(收件单位)的联系方式如下:

①福建省美术馆

联系人:

邱志军 18960847707

叶京海 13959189321

邮箱:fjmsgart@163.com

②福建省艺术馆

联系人:

江书荣 13960755121

吴彦君 13774511054

电话:0591-87510557

邮箱:392630841@qq.com

 

附件1:海峡漆艺术大展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

附件2:《海峡漆艺术大展作品申报表》

 

中国艺术研究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美术馆、福建省文化厅

二○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附件1

海峡漆艺术大展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

一、组委会

主任:王文章(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)

刘大为(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)

范迪安(中国美术馆馆长)

陈秋平(福建省文化厅厅长)

学术主持:范迪安(中国美术馆馆长)

副主任:罗微(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)

徐里(中国美术家协会党组副书记、秘书长)

马书林(中国美术馆副馆长)

陈吉(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)

成员:唐建(中国艺术研究院展演中心主任)

杜军(中国美术家协会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)

裔萼(中国美术馆展览部主任)

梁祥霖(福建省文化厅社文非遗处处长)

陈秀梅(福建省艺术馆馆长)

游光霖(福建省美术馆馆长)

唐明修(中国美术学院教授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)

李豫闽(福建师大美术学院院长)

张立平(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)

林志强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长)

汤志义(福建师大美术学院副院长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苏国伟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绘画系副主任)

陈金华(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)

陈立德(原泉州政协副主席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二、组委会秘书处

秘 书 长:陈吉(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,兼)

副秘书长:吴昊(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)

董竞成(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副主任)

裔萼(中国美术馆展览部主任)

梁祥霖(福建省文化厅社文非遗处处长)

陈秀梅(福建省艺术馆馆长)

游光霖(福建省美术馆馆长)

成 员:唐明修(中国美术学院教授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)

李豫闽(福建师大美术学院院长)

张立平(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)

林志强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院长)

汤志义(福建师大美术学院副院长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苏国伟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绘画系副主任)

陈金华(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)

陈立德(原泉州政协副主席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陈杰(职业漆艺家)

沈克龙(职业漆艺家)

汪天亮(原闽江学院美术学院院长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吴嘉诠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教授、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委员)

佘国华(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)

黄宝贤(台湾著名漆艺家)

邱志军(福建省美术馆副馆长)

江书荣(福建省艺术馆创作部副主任)

 

附件2

海峡漆艺术大展作品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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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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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

   漆画(    )漆器(    )漆空间(   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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