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漆画展区初评结果
发布时间:2014-07-08 17:57:18    点击次数:3639

 

漆画展区复评送件注意事项: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4年7月12日——18日期间(以作品收到日期为准)
将原作寄至: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霞洲路  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8号厅  收件人:林智雪 13705009974。
同时请通过邮局汇寄退件邮寄费200元(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  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 350025  收款人:林智雪0591-83753176)。  
注:参评作品尺寸严格按照画种尺寸(成品尺寸)要求送件,超尺寸作品展区一律不接收。请妥善包装、安全寄送。不在此名单内的作者,请勿寄送作品。作品不参评,并由此产生的邮寄、保险、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,特此声明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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